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安排的工作,现将其开课单位需报送下学期开课计划表的通知传达给你们,请各开课单位组织、落实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做好新学期的开课统筹准备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数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合川校区教学周数为第1周到第18周(2020.9.7-2021.1.8),共18周;铜梁校区新生开课及教学周数待定;第18周为结束课程教学内容及考查课程考核时间,第19至20周为期末复习考试课程和重修考试考核时间。
二、教学任务安排
1.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课程核对、安排及协调工作,若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与本教学单位所开课程不一致或已开设的课程,请在报送前向教务处报送《课程异动微调统计表》,专科的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安排,政治课教学部和学生处的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2.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按专业年级填写开课(排课)计划表,填写内容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课程类型、开课时间、开课班级及人数、开课起止周、教室类型、教师工号、教师姓名。教室类型是指:一般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实验室、网络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维护实验室、画室、餐饮实验室、客房实验室和表演艺术学院及艺术设计学院各类专业教室等。
3.排课要求
各教学单位将专业主干课、学科基础课、通识必修课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等初步拟定开课(排课)计划表,教务处汇总后由教学单位统一形成排课计划。专业课程由各教学秘书进行预排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4.开课审核
各教学单位报送排课计划表后,经教务处审核后,需登录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若课程库中不存在所开设课程和环节,由教学秘书添加完善课程库(进入系统→教学计划→构建课程/环节库)。
三、教师安排要求
1.外聘教师
各教学单位安排外聘教师任教时,应先考核其教学能力,选用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聘教师,严格杜绝在读研究生在我校授课。
2.行政兼课
兼课教师应到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行政兼课试讲。所授课程应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技能。
3.教师周课时
我校专职教师基本课时数为12—20课时/周,兼课教师每学期只能申请开新课1门。已取得行政兼课资格的承担课程科目数量不超过2门,且周学时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学时。各教学单位安排校内其他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教学时,须主动与其所在部门主管教学负责人协调,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并在周课时总量上予以控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在安排外聘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任教时,从严控制排课时间,外聘教师原则上不安排晚上,鉴于行政工作的特殊性,行政兼课教师教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
四、教学、实验软件
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信息技术中心(9308)报送实验室、智慧教室、实验耗材、教具、需要安装及更新的教学软件;一些特殊软件及对软件版本、语言有特殊要求的,请任课老师提供软件安装包,同一学院不同教师对同一软件有不同版本要求的,请在所在单位协调确定后统一报送,否则,信息技术中心以最高版本为标准进行安装。
五、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在2020年6月25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报送已确认的《开课(排课)计划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4203办公室,待审核通过后,教学秘书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设置新学期教学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开课计划、排课计划以及教材征订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年级所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课,合理安排课程数量和周学时。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和表格,不得频繁更改已报送的数据。